筆仔一生下來,左手食指就是一枝筆,而他在吃第一口母乳的時候,就已經在母親的胸口胡亂塗畫。母親當時就想,這個筆仔將來一定會成為作家,因為他左手食指的筆是一枝墨水筆。那是比普通原子筆高尚一點,有文化一點的筆。
在筆仔其後的人生中,他遇見過其他筆族的人,所使用的筆和他們的職業多半有所關聯。他見過長著鉛筆的繪圖師和素描畫家,長著紅色原子筆的中學教師,長著毛筆的中醫師,長著粉筆的數學家。當中最令人嘆為觀止的,是十指長成粗細不同的畫筆的油彩畫家。他可以同時在畫布上處理十種不同的顏色!於是,筆仔便加倍確信自己將要成為作家的預言了。
雖然筆仔的手指賦予了他成為作家的先天裝備,但他的母親一直教導他,這個世界上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。所以筆仔自小就埋頭抄寫手稿。那是筆仔母親千辛萬苦搜羅回來的名作家手稿。在她的理念裡,作家的手稿蘊藏著寫作的所有祕密,只要持之以恆地抄寫,就會體會到寫作的奧祕。筆仔在學習手稿方面獨具天分,可以模仿任何名家的筆跡,幾可以假亂真。到了筆仔二十歲,他覺得自己的訓練已經有了成果,就第一次投稿到文學雜誌。他自覺寫了一份十分滿意的手稿,字跡自如而不過於潦草,加上適當的塗改和加插,滿有文學家的韻味。出乎意料之外,筆仔給退稿了,原因不是作品文句全屬抄襲,而是因為,雜誌只收電腦打字存檔。筆仔不知道,現在的作家已經不再用筆寫字。